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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寫軟件下載客戶信息30余萬條賣了3萬元,深圳3人獲刑
法制網(wǎng)深圳9月6日電 深圳市南山區(qū)法院近日宣判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。
法院以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(tǒng)數(shù)據(jù)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四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;以提供侵入、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(tǒng)的程序、工具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四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;以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,判處梁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。
陳某為深圳某快遞公司東莞市分部倉管員,其工作職責主要是快遞件的入、出倉及問題件的處理等,崗位說明書明文規(guī)定“禁止下載運單信息、客戶信息等”。2014年間,陳某認識了懂編寫計算機程序的楊某,兩人商議由楊某編寫一套批量下載客戶信息的軟件交給陳某,陳某伺機非法獲取其所在快遞公司的客戶信息資料賣給楊某。2014年12月開始,陳某利用工作便利,冒用公司分部主管的權限,使用楊某編寫的批量下載軟件,多次侵入該公司運營管理軟件系統(tǒng), 非法批量下載楊某需要的購買“壯陽藥”、“保健品”等類型的客戶資料信息面單三十余萬張,以每張面單0.1元人民幣的價格賣給楊某,陳某從中獲利3萬余元。
楊某又將從陳某處非法獲取的客戶信息在網(wǎng)絡上利用QQ平臺以每張面單信息1-3元的價格對外銷售,獲取非法利益。經(jīng)查,楊某向包括梁某在內的相關人員出賣客戶信息資料近十萬條,非法獲利14萬余元。梁某又將從楊某處非法獲取的客戶信息在網(wǎng)絡上利用QQ平臺以每張面單信息
(原標題:《深圳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宣判 三人獲刑》)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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